关于约翰·霍金斯 ABOUT JOHN HOWKINS
约翰·霍金斯是全球创意产业概念和理论的开创者之一,最早提出“创意经济”概念。1997年英国布莱尔政府听从了约翰·霍金斯为首的三人专家组提出的发展创意经济的建议,在约翰·霍金斯的协助下,布莱尔政府制定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作为最重要的产业政策,带动了全球创意经济的浪潮。2001年,约翰·霍金斯著作《创意经济》出版发行,成为该领域的开山之作,因此被誉为“世界创意经济之父”。
约翰·霍金斯先生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创意经济顾问委员会委员、克莱蒙研究大学彼得德鲁克学院国际经济学大师、英国视像顾问委员会副主席、英国电影和电视艺术学院(BAFTA)成员。约翰·霍金斯先生致力于修正知识产权框架,使之更符合创意者权益,是《阿德尔菲知识产权宪章》的总召集人,是英国著名创意产业及知识产权顾问领域的BOP集团的主席及创始人之一。
约翰·霍金斯为超过30个国家的政府、国际组织和跨国企业提供有关创意经济与城市创新发展的咨询顾问。作为国际版权、媒体和娱乐业研究方面的领军人物,曾为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法国、意大利、日本、墨西哥、摩洛哥、波兰、新加坡、英国和美国在内的数十个国家的政府和企业提供咨询。
2006年开始,约翰•霍金斯在上海、北京、无锡等地开启了他的创意中国之行,并与成立于2004年北京科博会的创意中国产业联盟(CCIA)结成合伙人关系。2008年在重庆举行“创意中国·对话重庆”活动期间,正式成立约翰·霍金斯创意生态实验室。此后,霍金斯先生应中国几十个地方政府邀请,足迹遍及包括天津、成都、西安、杭州、广州、深圳、贵阳、雄安新区等地,为各地发展文化及创意产业做出杰出贡献。
1997年,英国工党首相布莱尔听取包括约翰·霍金斯在内的三人顾问小组的建议,发布了鼓励创意产业发展的系列政策,并由此开启了英国经济转型升级之路。
布莱尔1995年成为工党的领袖,自1996年起的三年里,由约翰·霍金斯、克里斯·史密斯等人组成的三人小组作为布莱尔的特别顾问团,为布莱尔制定发展创意产业国家战略。霍金斯同布莱尔共同工作期间,制定了创意产业的核心概念和定义,并进行全球发展趋势的研究。 1997年布莱尔被任命为首相后委派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为文化媒体体育国务大臣,基于其艺术文学的背景,领导推动英国创意产业的各项实施工作。
布莱尔政府通过创立英国文化、媒体和体育部(DCMS),内设创意产业工作组(Creative Industries Task Force),大力推进创意产业。1998年和2001年,英国文体部两次发表创意产业纲领文件(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鼓励创意产业发展。如今创意产业在英国已成为与金融服务业相媲美的支柱性产业。英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创意产品生产国。
“创意产业”与传统产业最大的区别在于创意为产品或者服务提供了实用价值之外的文化附加值,最终提升了产品的经济价值。美国、英国等创意产业发达国家递增速度已经达到10%以上。创意产业的迅速崛起,正标志着创意经济时代的到来。
约翰·霍金斯对中国非常熟悉,并对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有着深入的研究。
他曾于1979年首次访问中国,并完成著作《中国大众传媒》(1982),用第一手材料记录、研究了中国发展中的电视、电影、出版和通讯产业。
作为创意经济的权威人物,约翰·霍金斯频繁访问中国。2006年,约翰·霍金斯受邀出席首届文博会,同年11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成立。2006年至今,曾经应各中国级政府邀请,走访过北京、上海、重庆、西安、深圳、广东、杭州、无锡等城市。在众多重大会议、论坛、电台和电视上发表演讲,并多次受邀就政府政策和商业策略问题提出咨询意见。为推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
约翰·霍金斯是克莱蒙研究大学彼得德鲁克学院“大师驻留计划”的国际经济学大师之一。
约翰·霍金斯先生致力于通过知识产权推动创意经济。他是《创意、创新和知识产权宪章》项目的负责人。他发起了“Own It——伦敦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2010年在伦敦和上海组织“纪念世界第一部版权法诞生300周年的论坛”。霍金斯先生还是国际影视、数字媒体和出版产业的投资人,1982年-1996年,是时代华纳集团、HBO电视台在欧洲业务的负责人。还曾经担任英国艺术与人文研究委员会常务委员、英国电影学院主席、英国通信研究院主任。
约翰·霍金斯先生目前还担任英国影视艺术学院(BAFTA)的会员。
约翰·霍金斯首次提出关于“创意”和“创新”的观点是2001年的《创意经济》一书中。前政协副主席厉无畏先生曾评价说:“该著作是全球创意产业领域中最有影响力的奠基之作之一,在中国创意产业发展初期曾为探索中的中国本土实践开启智慧,成为无数人探寻创意产业发展之路引鉴的第一本实践手册(引自厉无畏先生为《创意生态》作序)”。
2009年他的新著《创意生态》出版。2011年是约翰·霍金斯提出“创意经济”概念十周年。十年的时间,创意经济已经超越了文化产业、创意产业,扩展到整个经济领域。特别是将创意经济看做是“一种新的发展范式”的话,甚至超越了单纯的经济发展范畴,更可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发展的综合范畴,具有枢纽性的意义。
2015中英文化交流年期间,约翰·霍金斯作为威廉王子访华代表团成员访问中国。
同年10月,约翰·霍金斯受邀出席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英期间举行的创意产业交流活动。
2018年11月,约翰霍金斯受邀出席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世界创意经济大会。
2019年,约翰·霍金斯受创意经济大会组委会委托向纽约的联合国大会提交了题为《支持创意经济推动可持续发展》的议案,作为创意经济大会的重要成果,对于推动联合国宣布2021国际创意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年起到关键作用。
约翰·霍金斯是2008年在中国成立的约翰·霍金斯创意生态实验室的发起人。
大事记 HISTORY
1979年,约翰·霍金斯以记者身份首次来到中国。
1982年,约翰·霍金斯出版著作《中国大众传媒》。
1997年,英国布莱尔政府听从了约翰·霍金斯的建议,开始扶持创意产业。
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中首次正式提出了“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y)”的概念。
2001年,约翰·霍金斯著作《创意经济》出版。
2006年,约翰·霍金斯受邀出席北京首届文博会主论坛并作主旨演讲。
2006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成立。
2007年,约翰·霍金斯受邀出席上海设计周。
2007年,约翰·霍金斯获得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创意产业国际贡献大奖。
2007年,受北京市邀请成为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联盟理事成员。
2008年,约翰·霍金斯同创意中国发起团队合作在中国成立“创意生态实验室”,推动创意产业在中国的落地实践。
2009年,约翰·霍金斯著作《创意生态》出版。
2010年,位于工体的创意生态基地投入运营。
2011年,《创意生态》简体中文版出版发行。
2012年,受邀出席北京国际设计周并作为国际召集人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创意生态实验室共同联合发起创意中国文化城市设计中心。
2013年,约翰·霍金斯著作《创意经济第二版》出版。
2014年,约翰·霍金斯受邀出席第三届京交会。
2015年,中英文化交流年期间,约翰·霍金斯应邀参加了英国威廉王子访华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英的一系列活动。
2015年,受邀出席亚洲教育论坛年会。
2016年,受贵州省商务厅邀请邀出席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
2017年,受雄安新区党工委邀请考察雄安新区。
2018年,《创意经济3.0》(创意经济第二版中文版)即将出版发行。
2018年11月,约翰霍金斯受邀出席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世界创意经济大会。
2019年,约翰·霍金斯受创意经济大会组委会委托向纽约的联合国大会提交了题为《支持创意经济推动可持续发展》的议案,作为创意经济大会的重要成果,对于推动联合国宣布2021国际创意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年起到关键作用。
相关信息 RELATIVE INFORMATION
John Howkins first published his ideas on creativity and innovation in ‘The Creative Economy’ in 2001, revised 2007. His following book, 'Creative Ecologies: Where Thinking is a Proper Job' was published in 2010.
He has worked in over 30 countries including Australia, Canada, China, France, Greece, India, Italy, Japan, Poland, Singapore, UK and USA. One of his major interests is the u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s to support the creative economy. He was the Director of the Adelphi Charter on Creativity, Innovation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He devised the Lond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visory Service now called Own It. He organised special forums in London and Shanghai in 2010 to mark the 300th anniversary of the world's first copyright law.
The creative economy concept has emerged as a means of focusing attention on the role of creativity as a force in contemporary economic life, stating that economic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are not separate but can be a part of a larger process of development.
The term first appeared in John Howkins’ 2001 book, The Creative Economy: How People Make Money From Ideas, where he defined the creative economy as “the transactions of creative products that have an economic good or service that results from creativity and has economic value” (p. 8).
Today the most often cited definition of the creative economy is from the UK Department of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DCMS). They define the creative economy as “those industries which have their origin in individual creativity, skill and talent and which have a potential for wealth and job creation through the generation and exploit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DCMS, 1998, p.3).
约翰·霍金斯先生是国际创意产业界著名专家,英国经济学家,版权,媒体及娱乐业研究方面的领军人物,知识产权宪章的负责人和提供创意及知识产权咨询的创意集团的主席及创始人之一。1997年英国布莱尔政府听从了霍金斯的建议,开始扶持创意产业,由此被称为“创意经济之父”。作为创意经济的权威人物,约翰•霍金斯频繁访问中国,在重大会议、论坛、电台和电视上发表演讲,并多次受邀就政府政策和商业策略问题提出咨询意见。 他是上海戏剧学院副院长兼客座教授,上海创意及创新学院院长,并且担任上海创意产业协会和上海创意产业中心顾问。 他于1979年首次访问中国,完成著作《中国大众传媒》(1982),用第一手材料记录、研究了中国发展中的电视、电影、出版和通讯产业。 目前参与的主要工作包括,北京奥运会组织委员会,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设计双年展,亚洲文化合作论坛。